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突破不良贷款清收窘境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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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2019/05/28 14:39


近年来,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率屡屡突破5%的监管红线,清收处置工作乏力,且部分县域机构出现了“前清后增”的窘境。如何改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现状、提升信贷资产质量进而更好地践行支农支小的社会责任,已成为这类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艰巨课题。

痛在实处

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县域农商银行,与城区农商银行的信贷服务对象有所区别,更侧重于对广大农户和各类涉农实体经济的支持。同时,由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的农商银行,一方面承接了农村信用社的全部债权债务,存量的隐性风险并未从根本上化解。另一方面管理架构和人员结构以书面化的“翻牌”为主,短时间内并未实现根本性的转变。县域农商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有三方面难解之痛。一是部分农商银行改制过程中出于“达标”考虑,部分存量信贷风险仅是暂时出表,通过以贷结息、以贷收贷等方式处置的不良资产,在农商银行挂牌后陆续“复燃”,形成新的实质性风险。二是由于各级管理人员结构和业务发展思维并未发生明显变化,管理机制处于逐步完善阶段,在信贷权限放大的情况下,由于整体的风控能力和管理水平不高,垒贷款大户、虚增抵押物评估值甚至以贷谋私所形成的风险额度高于改制之前。三是出于追求指标“好看”考虑,长期以来贷款分类不实,人为掩盖逾期贷款风险,在监管部门近两年来强化“逾贷比”指标监管的新形势下,逾期、欠息90天以上的贷款集中下迁,风险集中暴露且仍在陆续暴露。

窘在深处

十九大召开后的历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备受关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是金融风险,已经成为三大攻坚战之首。同时,监管体系日趋完善,报表数据弄虚作假已无处遁形。县域农商银行化解信贷业务风险、推动转型发展,必须对不良贷款真实清收处置。

在监管指标达标和经营指标发展上,县域农商银行各级管理人员普遍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常常陷入窘迫的境地。一是清收存量不良贷款过程中,对农业生产大面积遭受自然灾害、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农户生产技术落后产能低下等原因形成的不良,即便采取依法清收手段,也无法解决还款资金来源问题,且容易引发负面舆情风险。二是部分客户虽有还息意愿,但在此前相对粗放的管理环境下形成的不良贷款,或缺少真实抵押,或抵押物早已无法覆盖存量风险,且无法提供新的足值抵押,不具备重组转化的基本条件。三是基于县域农商银行服务对象以农户为主的现实情况,各农村营业网点普遍存在大量的农户不良贷款。在采取责任清收过程中,营业机构负责人和客户经理被大面积问责追责,新的管理层和客户经理队伍建设需要长期的储备和选拔,专业清收力量“青黄不接”的局面难以突破。

路在脚下

信贷业务风险较重的县域农商银行,要在困境中求生存、求发展,只能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通过持续解放思想和创新思维,因地制宜,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处置自身风险。

一是“以农活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完善农村“两权”抵押登记机制,为农商银行以农村“两权”抵押方式转化大部分小额农户不良贷款提供机制保障。二是“以商稳商”。部分民营和小微企业不良客户确实处于短期经营困难,针对抵押物不足值的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挖掘有效抵押物或补充有效的保证担保,适当补充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从落实国家“六稳”导向和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安排出发,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三是“以仁强人”。在清收专业力量青黄不接的现实情况下,根据不良贷款真实成因和风险降低程度,对责任清收人员适当从轻处理,并建立责任清收的正向激励机制,用适度宽容的处理方式和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现有岗位人员清收不良贷款的积极性,增强清收队伍整体实力。四是“以法治乱”。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及内部人员的主观故意违法违规行为,借助公安、司法力量,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严厉打击,并有效规范内部经营管理秩序。五是“多方联动”。积极借助地方党委政府、纪检、公安、司法、宣传部门等多方面的社会力量,以清理整治公职人员和内部职工不良贷款为突破口,以加快胜诉案件执行和推动建立长效清收机制为抓手,不断壮大清收合力,扩大清收成果。

县域农商银行化解信用风险、真正实现轻装上阵和可持续发展任重道远。除了采取上述有关措施,在建立成熟、完善、科学的市场化清收机制等方面,也应做出积极的尝试。(辽宁兴城农村商业银行胡仕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