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全国村镇银行机构1601家,其中184家农合机构发起9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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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合作时报

2018/07/04 15:28


7月2日,银保监会公布信息显示,截至2017年末,村镇银行机构组建数量已达1601家。其中,184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起了920家村镇银行,在主发起人数量和发起村镇银行数量方面,均超“半壁江山”,是近年来村镇银行培育发展的主要力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起的村镇银行较好地传承了主发起人的支农服务基因。但同时,也存在部分主发起人持股比例相对较低、公司治理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的问题。

在未来对村镇银行的培育和治理过程中,银保监会一方面会抓住“主发起人制度”的牛鼻子,进一步改革优化投资管理模式;一方面,会持续强化定位监管,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监测考核体系,引导村镇银行的设立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特别是向贫困地区倾斜。

7月2日,银保监会公布信息显示,截至2017年末(下同),村镇银行机构组建数量已达1601家。其中,有920家村镇银行是由184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起,主发起人数量和发起村镇银行数量均超“半壁江山”,是近年来村镇银行培育发展的主要力量。

银保监会表示,为推动村镇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村镇银行培育中设计了一项创新性的制度安排,即主发起人制度。实践证明,主发起人制度是村镇银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保障。主发起人作为村镇银行的主要股东,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科技支撑、流动性救助等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

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5大类型、294家银行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不同类型主发起人发起的村镇银行带有浓厚的“母行基因”,在经营发展中呈现出百花齐放、风格各异的特点。例如: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自身具有服务农村市场的良好基础和贴近农村农民的人缘地缘优势,发起的村镇银行较好地传承了主发起人的支农服务基因。如武汉农商行、常熟农商行、广州农商行、马鞍山农商行等11家主发起人发起村镇银行数量超过20家,探索将自身农村金融服务理念输出到村镇银行,支持当地县域农村经济发展。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也存在部分主发起人持股比例相对较低、公司治理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的问题。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村镇银行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方面,牢牢抓住主发起人制度这一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牛鼻子”,进一步改革优化投资管理模式,推动主发起人“优进劣出”,探索建立主发起人履职评价机制,督促主发起人主动、规范、有效履职,积极引导主发起人把培育发展好村镇银行作为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另一方面,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任务,持续强化定位监管,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监测考核体系,引导村镇银行的设立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特别是向贫困地区倾斜,注重延伸服务网点,下沉服务重心,深耕县域金融市场,专注基础金融服务,切实坚守支农支小的战略定位。

数据显示,目前村镇银行的地域分布状态为:中西部地区机构占比65%;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1247个县(市、旗),县域覆盖率达68%;全国758个国定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所辖县市中,有416个(占比55%)县市已设立或已备案规划拟设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