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下,农商银行理财业务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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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7 00:00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出台。资管新规中对资产管理产品的重新定义、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等内容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那么,资管新规到底怎样影响现有的理财产品,作为农商银行,理财业务又该何去何从呢?
资管新规对理财业务的的影响
第一,资产管理产品的定义更加明确。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在其列。资管新规中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此前也不止一次指出,只有非保本理财产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产品。而现有的保本理财产品实为结构性存款,纳入银行表内核算,视同存款管理,其在法律关系、业务实质、管理模式、会计处理、风险隔离等方面与非保本理财产品“代客理财”的资产管理属性存在本质差异。
第二,资管新规打破刚性兑付。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一旦认定金融机构存在刚性兑付行为,将对金融机构实施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三,理财产品向净值型产品转化。新规明确指出: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按照公允价值原则确定净值的具体规则另行制定。今后,90%以上的银行理财产品将被迫转型为净值型。
第四,90天内封闭式产品不再有。资管新规中提到:“为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金融机构应当强化资产管理产品久期管理,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资管新规对理财期限结构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投资周期的拉长,改变的可能不仅是理财产品的平均期限,还有发行的安排、产品的设计和未来投资的结构。
农商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一)产品种类较少。农村金融机构理财业务起步较晚,虽然近几年发展迅速,但创新能力有限,产品种类较少,以效仿国有商业银行及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品模式为主。由于农村地区收入水平有限,投资观念保守,农商银行的理财产品主要以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为主,这其中,又以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最受欢迎。
(二)资金投向单一。农商银行一般以市、县为一级法人,资金规模相对较小,同时受多个部门共同监管,对投资非标资产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规定。理财产品以保本型产品为主,为保证客户收益,在资金投向上较为谨慎,主要选择一些低风险的融资渠道。
(三)期限结构较短。农业生产活动具有季节性和周期性的特征,并且,农民群体的收入水平偏低,这就导致了农商银行的理财产品期限趋于短期化,主要以期限3个月以内的产品为主。2017年,农商银行发行的封闭式银行理财产品中,90天内的封闭式收益产品占一半以上。
新规影响下农商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一、加强人员培训,做好客户解释工作。
虽然资管新规暂时还是征求意见稿,但在金融监管不断加强的趋势下,为保证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新规实行指日可待。农商银行应在第一时间组织理财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了解理财业务的新动态,掌握理财业务的新方向。针对理财业务的“变”与“不变”,做好客户解释工作,打消客户疑虑,防止不必要的客户流失。
二、转变业务思路,加快保本理财转型。
新规下,理财产品将仅包括现有的非保本理财产品,纳入表外管理,现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将不复存在。但在市场需求较大的前提下,存款至资管之间的空白区域迫切需要新类型产品进行填补。这就要求农商银行转变思路,抢占先机,针对客户的实际需求,对具有替代性质的产品积极进行研发,推出具有农村区域特色的新型保本型产品。
三、提升管理水平,促进非保理财发展。
现有的非保理财从严格意义上讲即今后的理财产品。由于农村客户整体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差,农商银行现有的非保理财发行规模较小,购买客户也以机构客户居多。改革后,非保理财作为全部的理财业务,农商银行应作出思考和分析,从服务和管理着手,打破客户传统的“刚性兑付”思维,对新型的理财产品进行整合创新,有效挖掘到高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虽然短期内农商银行将面临较大的压力,但从长远发展来看,新规的实施未必是“利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稳步发展将带来前所未有的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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