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清算牌照开放之后 央行宣布多项金融业开放措施

图片名称

作者:

图片名称

来源:

2018/04/13 00:00


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分论坛于11日举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参与该论坛讨论时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易纲表示,中国将大幅放宽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市场准入,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正抓紧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大幅度放开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

下一步,将遵循以下三条原则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

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根据落实开放措施“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以下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落实:

一是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资银行在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二是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三是不再要求合资券商的境内股东中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

四是为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机制,5月1日开始,将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4倍,沪股通、港股通每日额度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五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机构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六是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易纲表示,以上六项内容,未来几个月将逐步落地,到今年6月30号,这些措施将大部分开始落实。

易纲还表示,除了将于上半年落实的金融开放举措外,还有五项措施在今年年底前推出。这五点措施分别为:

一是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二是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再设上限。

三是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

四是不再对合资券商的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

五是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须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此外,经中英双方共同努力,目前沪伦通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将争取于2018年内开通“沪伦通”。

易纲介绍,此前宣布的各项开放措施均在顺利推进,已经放开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放宽了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对外商投资征信机构实行国民待遇。

易纲表示,目前各部门正在抓紧修改法律法规相关程序,将在上述时间节点前落地实施。为促进金融业开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还将做好配套措施,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在放宽外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时候,依然要按照相关法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