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五天四度发文 提升险资配置空间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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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

2019/01/31 16:12


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再度发文称提高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效率。这已是银保监会在过去5天内发布的第四文,银保监会近日的“连续动作”,均围绕拓展保险资金配置空间、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展开。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简化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程序,有利于提升注册效率,增加产品供给,拓展保险资金配置空间,更好服务保险主业发展;有利于支持保险机构加大股权投资力度,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资本性资金,提升社会直接融资和股权融资比重;有利于切实推动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改革举措,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64088.38亿元,较年初增长9.97%。其中投资债券56382.97亿元,占比34.36%;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9219.87亿元,占比仅11.71%。

1月29日:简化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程序

1月29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简化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程序支持保险机构加大股权投资力度》的公告。

公告表示,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支持保险机构加大股权投资力度,提高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效率,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年1号)等相关规定,即日起,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由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资管协会)办理注册工作。

简化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程序,是银保监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提升注册效率,增加产品供给,拓展保险资金配置空间,更好服务保险主业发展;有利于支持保险机构加大股权投资力度,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资本性资金,提升社会直接融资和股权融资比重;有利于切实推动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改革举措,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强对保险资管协会的业务指导,强化对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的业务监管,确保两类产品注册有序、顺畅进行。

1月28日:鼓励保险资金增持优质上市公司股票

银保监会1月28日称,将鼓励保险资金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拓宽专项产品投资范围,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当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更好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维护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银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使用长久期账户资金,增持优质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拓宽专项产品投资范围,加大专项产品落地力度。

与此同时,官方支持保险公司开展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研究推进保险公司长期持有股票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评价机制。对于保险资金一般股票和重大股票投资等,依法合规加快有关备案、核准工作。

肖远企透露,在已出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项产品政策的基础上,银保监会将适当拓宽专项产品投资范围,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专项产品通过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更好发挥相关机构的专业与项目资源优势,加快专项产品落地进程,吸引更多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资本市场投资。

银保监会表示,保险业专项产品陆续落地,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更好地巩固市场长期投资的基础,提振市场信心,有序化解股权质押风险,有利于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发展,为优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1月25日:保险纾困民企5单共22亿元专项产品落地

1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保险业专项产品陆续落地,纾困民企取得积极成效。

近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积极稳妥开展专项产品业务,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已有国寿资产等1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专项产品的设立前登记,目标规模合计1160亿元。其中,5单专项产品已经落地,完成投资约22亿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正积极进行项目筛选,未来一段时间,或将有更多的专项产品陆续实现投资落地。

已落地的专项产品坚持市场化运作,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其自身能力,进行风险和价值判断,自主设计产品结构,选择投资标的。专项产品投资品种既有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也有上市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专项产品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实现风险的有效隔离。其中,国寿资产专项产品通过结构化分级设计,引入大股东作为专项产品的劣后级投资者,进一步确保参与的保险资金安全性。

保险业专项产品陆续落地,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更好地巩固市场长期投资的基础,提振市场信心,有序化解股权质押风险,有利于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发展,为优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提供长期资金支持。除专项产品外,银保监会还指导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拓展支持民企的渠道和方式,与专项产品发挥协同效应,形成合力。如国寿资产近期发行投向民企债务融资工具的组合类产品,为出现流动性困难的优质民企提供融资。另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拟通过债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的方式,对接陷入流动性困境的上市公司项目。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推进专项产品业务平稳有序发展,在保持政策稳健性的前提下,研究拓展专项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方式,加大专项产品落地力度。同时,引导保险机构通过多样化手段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资金和资本性资金。

1月24日:允许险企投资商业银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银保监会1月24日深夜发文,决定放开限制允许保险机构投资符合条件的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银保监会表示,此举是为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充实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信贷投放空间,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抵御能力,丰富保险资金配置。

据了解,1月17日,银保监会曾批准中国银行发行不超过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这是我国商业银行获批发行的首单此类资本工具, 中国银行成功获批标志着永续债这一新型资本工具的成功落地,银行永续债的推出可以补充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从永续债的投资者范围看,商业银行永续债存续期限较长,保险资金的负债端久期较长,资产负债端的期限是匹配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永续债中减记条款的存在,使得保险资金对永续债的需求并不强烈。减记条款通常指当触发事件发生时,发行人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起不可撤销的对本期债券以及已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本金进行额减记,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这会对投资者产生较大损失。

从保险机构的各类债券配置上看,保险机构是次级债(二级资本债的前身)的主要投资机构之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持有2834.31亿元,但较少配置二级资本债,2018 年底持有2亿元。主要由于目前商业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中通常带有减记条款,而不是转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