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农商行 强化公司治理 坚持服务“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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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


兴化农商行在公司治理中摒弃“形式主义”,厘清各级职责、严格考评机制、坚守主业经营,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厘清职责界面,防职责定位形式化

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董事会具有“决策与控制”的职能,居于公司治理的中心环节。监事会是为保证公司正常有序有规则地进行经营,保证公司决策正确和领导层正确执行公务,防止滥用职权,危及公司、股东及第三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主要行使监督职能。经营管理层负责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但在经营管理中必须贯彻执行董事会制订的发展战略、风险战略。突出董事会的中心作用,并不是说董事会可以在公司治理中“包打天下”“唯我独尊”,而是应该在正确划分并明晰“三会一层”职责边界的前提下,界定清楚各治理主体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保障董事会工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从根本上讲,只有保障“三会一层”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兴化农商行才能提高公司治理的整体效果。  

严格考评机制,防机制建设虚空化

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兴化农商行深刻领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准确把握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方向性、根本性、体制性问题,通过强化公司治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要针对董事会构成不合理、董监事履职不到位、专门委员会形同虚设、股东股权管理混乱、关联交易审查不严等现象,着力解决公司治理中的“短板”。监事会要强化履职考评机制,对一些该管的不管、该议的不议、该评的不评,履职意识淡薄的董事、监事,要动真碰硬考核,不能流于形式。破解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防止治理机制的虚空化。  

坚守主业经营,防治理基础动摇化

回归主业主责,是农商行当前实行公司治理的任务和要求。坚持支农支小的战略定位,彻底扭转贷款投放“贪大求洋”以及非农化倾向,不能在经营中迷失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偏离支农支小的方向。要紧紧围绕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照服务“三农”的初心和使命,强化责任、细化举措,助力农业现代化,做好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精准扶贫工作。要进一步下沉服务、创新产品,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一道风险的“防火墙”,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作为农商行稳健发展的主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