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紧急制定各类政策,全力支持小微民营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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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杂志


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金融支持有序复工复产力度,加快再贷款专用额度投放工作,武汉农商行出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政策实施方案》,重点向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等重点行业的涉农、普惠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具体优惠政策:为金融支持有序复工复产力度,该行首次已申请5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后期根据实际信贷需求,继续申请再贷款专用额度。此次再贷款专用额度采取“先贷后借”发放模式。进一步支持复工复产支农、支小普惠小微企业重点行业资金成本下降,同时对享受人民银行再贷款专用额度支持的企业按照 贷款利率不高于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报价(LPR)加50 个基点,省财政给予30%的贴息支持。重点支持对符合投放条件的“三农”和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主,且投放期间在2020年2月26日-6月30之间的重点行业企业。通过充足的低成本资金和财政贴息两种方式同时支持,在量和价上均确保涉农、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的继续再生产,确保企业能够尽快复工复产。

资金重点支持以下行业:(1)支农再贷款。主要投向涉及县域地区的贷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2)支小再贷款。投放对象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指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再贴现专用额度: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和民营企业票据,重点支持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春耕备耕,以及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小微企业。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贯彻落实专项再贷款政策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的工作部署,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武汉农商行出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贯彻落实专项再贷款政策实施方案》,由人民银行设立专项再贷款,提供低成本资金,通过该行向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名单制内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具体优惠政策:该行已申请32亿元专项再贷款资金,进一步推动名单制内重点企业资金成本下降,同时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优惠利率政策。通过充足的低成本资金和专项财政贴息两种方式同时支持,在量和价上均确保防疫企业的生产保障,确保企业能够尽快开工生产。

重点支持以下与疫情关联度高的行业:(1)制造业。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 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2)原材料供应企业。重点支持用于疫情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3)物资收储。重点支持政府指定用于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及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重点支持各机构辖内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指定物资储备供应企业。(4)物流运输。重点支持为应对疫情提供承担物资运输任务的企业。(5)湖北省内类似两山医院(火神山、雷神山)建设的相关企业。

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1)优化授信流程管理:优先受理名单内客户业务申请、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强化授信后管理。(2)对名单内企业,适当放宽授信准入条件。对经调查认定因疫情导致的企业阶段性停产减产、财务指标波动、银行账户资金流量异常波动、商业信用违约等情形,予以准入。(3)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相关业务,遵循特事特办,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工作。(4)人员集中审议有困难的单位,授信审议会议 可采取线上审议表决的形式召开,向有权人报告事项原则上采取线上汇报的方式,并同时做好痕迹管理,纸质手续在贷款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

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为了贯彻落实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进一步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武汉农商行下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确实存在贷款偿还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缓解企业财务支出和流动性压力,给予企业一段时间的经营缓冲期,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

具体优惠政策:关于贷款到期本金安排。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还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借新还旧、重订期限、贷款重组、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原则上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但最长不超过2020年9月30日。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

关于贷款利息支付安排。对于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其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原则上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最长不超过2020年9月30日,免收罚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分支行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重点支持疫情防控防疫、医药用品器材制造、生物研发、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密切关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公共交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以及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和疫情保障信贷投放力度。

加速普惠金融投放力度。通过与省再担、保险公司等第三方的深度合作,以及“万企千亿”、“百行进万企”等活动对复工复产的企业和有意向开工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对接,加强线上对接、无接触对接,尤其是在“汉融通”平台上发布的产品,通过平台实现线上快速对接办理,加速1000 万元以下普惠金融投放力度。

减费让利。(1)对列入人行专项再贷款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该行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个基点;协助企业逐级申请中央财政给予实际贷款获得利率50%给予贴息支持,实现名单内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于1.6%。(2)对其他未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用于支持省市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类的贷款,利率在现行LPR利率的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3)是对全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1000 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力争贷款利率较上年下降一个百分点,信贷投放利率不得高于5.5%。(文/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通讯员夏青青、赵辉、胡然)